电磁流量计采购销售合同
甲方:(采购方)
乙方:(销售方)
鉴于甲方有意购买乙方提供的电磁流量计,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,达成如下合同:
一、产品说明
1. 产品名称:电磁流量计
2. 规格型号:详见附件“产品规格型号表”
3. 数量及单价:详见附件“产品数量及单价表”
4. 总价款:详见附件“产品数量及单价表”
5. 交货地点: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
6. 交货时间:乙方收到预付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交货。
二、价格及付款方式
1. 总价款为附件“产品数量及单价表”列示的金额,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内。
2. 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%作为预付款。
3. 乙方在收到预付款后,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产品交付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。
4. 甲方应在收到产品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余下的70%作为尾款。
三、产品质量与保修
1.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电磁流量计为全新品,符合国家标准及甲方所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性能。
2. 乙方提供的电磁流量计保修期为一年,自交货之日起计算。
3. 在保修期内,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,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在合理时间内提供维修、更换或退货服务。
四、违约责任
1. 若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,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,违约金的数额为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。
2. 如一方迟延交货或交货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,应向对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,违约金的数额为每日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一。
3. 如一方违反合同其他条款,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,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五、知识产权
1.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电磁流量计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。
2. 甲方不得擅自复制、修改、出售或向第三方透露乙方的知识产权信息。
六、争议解决
1.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。
2. 乙方与甲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,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七、其他条款
1.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两年。
2.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效力。
甲方:(盖章)
日期:
乙方:(盖章)
日期: